選擇權是一種買賣雙方約定的契約,以臺指選擇權為例,交易標的為「權利」,也就是買賣雙方約定,買方以支付權利金,向賣方買進「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大盤指數的權利」。
這篇文章就來介紹台指選擇權~
選擇權是什麼?
選擇權(Options)是一種權利的交易(買進或賣出),持有人(買方)有「權利」可選擇要不要在一定的時間內,以固定的價格向對方(賣方)交易約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但卻沒有「義務」一定要向對方執行交易。
選擇權是買、賣雙方約定於未來特定時點,以交易當時約定之價格及數量等交易條件,買賣約定標的物的一種標準化合約。
選擇權的特色
交易選擇權時,
選擇權買方需支付權利金,取得履約的權利,但選擇權買方在未來特定日有選擇履約與否的權利,卻沒有一定要履約的義務。
選擇權賣方收取權利金後,需應買方要求背負履約的義務,為保證到期能履行義務,賣方必須支付一定金額,稱為保證金,做為未來可以履約之保證。
選擇權的契約類型分為買權(CALL)和賣權(PUT)。買權是指在契約到期前,以約定價格買進約定標的物之權利。賣權是指在契約到期前,以約定價格賣出約定標的物之權利
權利金跟保證金是什麼?
權利金
權利金=內含價值+時間價值
內含價值:
指選擇權買方執行權利可獲得的利益,也就是選擇權的履約價格和該標的物市價的價差。
對買權(CALL)來說,內含價值=市價-履約價格
對賣權(PUT)來說,內含價值=履約價格-市價
時間價值:
隨著時間的消逝,時間價值會加速遞減。
時間價值=權利金-內含價值
保證金
選擇權的賣方為保證到期能履行義務,需繳交保證金。保證金的最低限額由交易所訂定,通常以涵蓋一日可能損失的最大額度為原則,需進行每日結算,以控制違約風險。
選擇權的價值認定
買方 | 賣方 |
價內:標的物現價>選擇權履約價 價平:標的物現價=選擇權履約價 價外:標的物現價<選擇權履約價 |
價內:標的物現價<選擇權履約價 價平:標的物現價=選擇權履約價 價外:標的物現價>選擇權履約價 |
價平/價內/價外是什麼?
交易選擇權常常聽到價平、價內、價外,指的是履約價相對於目前大盤指數的位置
價平:履約價與目前大盤指數相同
價內:履約價小於目前的大盤指數
價外:履約價大於目前的大盤指數
選擇權又分為買賣雙方的買權(Call)和賣權(Put),以相同的履約價來看,在買權(Call)中會是價內、在賣權(Put)中則會是價外。
買方和賣方的風險?
買方風險:損失權利金。
賣方風險:隨履約所需支付的金額而定。
美式選擇權及歐式選擇權有什麼差?
美式選擇權 | 歐式選擇權 |
選擇權買方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任何一天 提出履約要求。 |
選擇權買方只有在到期日當天才可提出 履約要求。 |
台指選擇權介紹
目前臺灣期貨交易所推出的選擇權商品均為歐式選擇權。
商品 | 臺指選擇權 |
交易標的 | 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
英文代碼 | TXO |
契約乘數 | 每點新臺幣50元 |
交易時間 | 8:45~13:45
15:00~次日上午5:00 |
履約價格間距 | 履約價格未達3,000點:近月契約為50點,季月契約為100點 履約價格3,000點以上:近月契約為100點,季月契約為200點 |
最後交易日 | 月選為每月第3個星期三,周選為每周三 |
漲跌幅限制 | 各交易時段權利金最大漲跌點數以最近加權股價指數收盤價之百分之十 |
交易稅 | 到期前買賣:每次交易權利金金額之千分之1
到期結算:依到期最後結算價,每次交易以十萬分之4 |
選擇權買方損益怎麼計算?
買進買權範例:(紅框)
以上圖為例,假設履約價23650,看好未來指數會漲,買進時買權(CALL)權利金則為297點*50=14850(付出的權利金)
1.若權利金漲到307,則損益為(307-297)*50=5000
2.若權利金跌到250,則損益為(250-297)*50=-2350
3.如果持有到結算日,結算價為24000,則損益為(24000-23650-297)*50=2650
如果結算價為23500,低於買進時的履約價23650,時間價值和內含價值都歸0,權利金歸零,損失權利金297*50=14850
買進賣權範例:(綠框)
以上圖為例,假設履約價23650,看好未來指數會跌,買進時賣權(PUT)權利金則為183點,183*50=9150(付出的權利金)
指數下跌時,賣權的權利金會上漲
1.若權利金漲到200,則損益為(200-183)*50=850
2.若權利金漲到150,則損益為(150-183)*50=-1650
3.如果持有到結算日,結算價為23200,則損益為(23650-23200-183)*50=13350
如果結算價為23800,高於買進時的履約價23650,時間價值和內含價值都歸0,權利金歸零,則損失權利金183*50=9150
如果不會算權利金的話,可以用群益行動贏家的超光速下單時就會直接幫你算好囉
選擇權賣方保證金怎麼計算?
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之保證金計收方式,依各交易策略及組合部位之風險程度訂定保證金計收方式
商品 | 結算保證金 | 維持保證金 | 原始保證金 |
臺指選擇權風險保證金(A)值 | 60,000 | 63,000 | 81,000 |
臺指選擇權風險保證金(B)值 | 30,000 | 32,000 | 41,000 |
臺指選擇權風險保證金(C)值 | 6,000 | 6,400 | 8,200 |
以最簡單的單一部位為例:
部位狀況 | 保證金計收方式 | 備註 |
買進call | ||
買進put | ||
賣出call | 權利金市值+MAXIMUM (A值-價外值, B值) |
A值及B值依本公司公告之標準計算 call價外值: MAXIMUM((履約價格-標的指數價格) ×契約乘數,0) put價外值: MAXIMUM((標的指數價格-履約價格)×契約乘數,0) |
賣出put |
如果不會算保證金的話,可以用群益行動贏家的超光速下單時就會直接幫你算好囉
履約價格為價外 500 點以上未滿 1000 點者,其 A、B 值均加收 20%之保證金;
履約價超過價外 1000 點者,A、B 值均加收 50%之保證金。
延伸閱讀:
群益期貨開戶 線上開戶只要10分鐘! 不用出門也可以開期貨戶